-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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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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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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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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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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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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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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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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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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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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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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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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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1)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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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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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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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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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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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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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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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1)学生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2)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 (4)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规定
- (5)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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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生申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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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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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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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
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面向全省选拔一批优秀的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升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一、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我校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本科专业有4个,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共计50人。 院校代码:10517
二、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1、报名对象: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相关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身份证、所在学校学生工作处出具的“学生个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北民族学院学工处4楼报名。《2017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可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下载。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必须经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报名时,学生工作处将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及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每名学生限填报一个本科专业,且报考的专业必须与原学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科类报考。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2、报名时间:5月11、12日,现场缴费、拍摄电子照片并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湖北民族学院学工处4楼(进学校大门—向左转经过大学生广场—西苑餐厅对面) 4、考试安排: ⑴考试形式:闭卷。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90分钟; ⑵考试科目:共考三门(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⑶考试时间:6月3日; ⑷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湖北民族学院桂花园校区,请考生提前到校查看考场、熟悉环境。 5、计划调整:5月19日之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在我校专升本总计划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调整情况将在校园网(http://zsxx.hbmy.edu.cn或http://jwc.hbmy.edu.cn)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6、成绩公示:6月6日前通过校园网(http://zsxx.hbmy.edu.cn和http://jwc.hbmy.edu.cn)公示考生考试成绩 7、拟录取名单公示:6月16日前通过校园网(http://zsxx.hbmy.edu.cn和http://jwc.hbmy.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 8、录取工作:我校将按照调整公示后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线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首先参考英语成绩,其次参考专业一(各专业考试中排在前的科目)成绩录取。8月14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办理录取审核手续。经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备案的专升本学生,我校将于8月中下旬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详细要求见入学须知)。 四、收费项目 本次专升本考试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的标准收取报名费130元。普通专升本学生升入我校本科后,学费标准按相应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项目按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插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2015级)学习,其本科学籍由我校到教育厅办理电子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申请转学或转专业。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六、未尽事宜按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函[2017]9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招生相关政策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教 务 处:0718-8437552转8002 招生办公室:0718-8439097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9567 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政编码:445000 信息发布:http://zsxx.hbm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jwc.hbmy.edu.cn(学校教务网址) 湖北民族学院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