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培训科 审核:刘贤锋)近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函备案我校成为恩施州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这是我校继2023年成功申报全州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点以来的又一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资质。
来函指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评估审核,我校符合恩施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设置的条件标准,同意备案,有效期三年,备案有效期内可面向社会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4、3、2、1四个等级的认定工作。
据悉,我校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是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备案的首家机构。